






委托方: [委托方名称] 地址: [委托方地址] 法定代表人: [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姓名] 受托方: [受托方名称](以下简称“协同伙伴公司”) 地址: [协同伙伴公司地址] 法定代表人: [协同伙伴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] 委托事项 委托方委托合作伙伴公司为其办理[委托事项](以下简称“注册事项”)的全部手续,包括但不限于: 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协同伙伴费用 协同伙伴公司向委托方收取的业务伙伴费用为人民币 [业务伙伴费用金额] 元(大写:人民币 [业务伙伴费用金额大写] 元整)。业务伙伴费用应在委托方与合作伙伴公司签订本协议后五日内支付。 合作伙伴义务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,准备齐全的注册申请材料。 协助委托方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并跟踪审批进度。 及时通知委托方审批结果,并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。 对注册事项保密,不得泄露委托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 四、委托方的义务 向协同伙伴公司支付约定协同伙伴费用。 协助协同伙伴公司收集必要的资料和文件。 配合业务伙伴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和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。 五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灾、洪水、战争等)导致注册事项无法正常办理的,本协议相应顺延履行。协同伙伴公司应及时向委托方通报不可抗力事件,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。 六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,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: 委托方违约,导致无法办理注册事项或造成合作伙伴公司损失的,应向协同伙伴公司赔偿实际损失。 七、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包含的信息和文件保密,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。 八、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,可向 [争议解决机构] 提起诉讼或仲裁。 九、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 十、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委托方: 签名: 盖章: 日期: 协同伙伴公司: 签名: 盖章: 日期:
于都注册协同伙伴公司流程 名称核准 前往于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市监局”)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,填写并提交。 市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名称核准通知书。 提交材料 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 《公司章程》 名称核准通知书 住所证明材料(房产证或租赁合同) 监事会成员委派证明或委任书(如有) 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(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) 银行资信证明(验资报告或银行存款证明)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(身份证) 业务伙伴人身份证明材料(身份证) 合作伙伴人委托书 提交方式 可通过“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https://gsxt.jxaic.gov.cn/)在线提交。 也可以前往市监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。 4. 办理时限 在线提交:5个工作日 窗口提交:10个工作日 5. 领取执照 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,市监局将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 合作伙伴公司服务 如果您需要业务伙伴公司注册服务,可以联系以下机构: 于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:0797-8828856 于都县会计协会:0797-8828622 于都县律师协会:0797-8828735 提示: 注册协同伙伴公司时,需要提供法人和股东的信息,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。 委托业务伙伴公司注册,需要签订协同伙伴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。 协同伙伴公司一般会提供后续的服务,如税务申报、工商年报等。Android/iOS/tvOS应用发布内容校验架构设计